2009年2月9日 星期一

美容不成功,能退還手術費嗎?

●投訴人職業:公司職員。 ●投訴人自述:今年4月初,我到金華市區某專科醫院咨詢做割雙眼皮和隆鼻的美容整形手術。當天就化驗了血,並被告知於4月12日做手術。 4月12日上午,我到該專科醫院花了100多元錢掛吊瓶,在吊瓶過程中我向做手術的醫生詢問如何做手術好一些、做得好看一些。我想把眼睛割成雙眼皮,眼睛往上提一點,並將這一想法告訴醫生,醫生說沒問題,可以做。 當天做完兩個手術後,我就回家休息了。過了一周,我回到醫院拆線。當時,醫生告訴我,剛拆完線後,整形過的眼睛和鼻子會有些不自然,但是過三個月後就會顯得自然。 我當時就發現,鼻子、眼睛都是腫的,也看不出效果。過了一段時間再看自己,發現隆鼻的手術還可以,可割雙眼皮的手術就不那麼好。我總感覺眼睛好像蒙上了一層東西,睜眼很吃力,而且雙眼皮割得厚薄不均勻,還留有疤痕,很不美觀。 如今過了三個月,我並沒有當初想像中的美麗,朋友看到我都覺得還不如以前好看,鼻子顯得大大的,眼睛更是難看,我現在都不敢見人。在這次手術中我共花了5700多元費用,其中隆鼻2700多元,雙眼皮手術3000元。我曾經找過醫院,對方推脫說再等上半年,疤痕就會消退。 我認為,這個割雙眼皮的手術是失敗的,我要求退回3000元錢,再讓醫院採取補救修復手術。 律師支招 ●特邀維權律師:浙江浙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嚴亮奇。 法律依據: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22條和第7條以及《浙江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>辦法》第24條。在本案中,從柳小姐反映的情況看,其割雙眼皮的手術顯然沒有達到應有的美容效果。按照《消法》有關規定,作為消費者,柳小姐有權要求相關醫院進行重新手術或者退回相應的手術費用。不僅如此,術後柳小姐感覺到眼睛好像蒙上了一層東西,睜開眼很吃力,如果這些不良反應不能消除,顯然是因為手術不當對柳小姐的眼睛造成了損害。如果那樣的話,該相關醫院還應當賠償柳小姐治療眼睛所需的醫療費、誤工費等費用。如果因為手術導致柳小姐視力嚴重下降構成傷殘的,該相關醫院還應當支付殘疾賠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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